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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6-08-31 16:42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休学后,如何办理复学?

答: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明确:休学期限为一年。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年级就读,也可到下一年级就读。学生休学期满如不能及时复学,须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继续休学的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并报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续办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