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6-10-27 14:41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江苏华晟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模式实验动物繁育项目

项目名称

模式实验动物繁育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秀水路22号六期标准厂房区4幢标准厂房9层

建设单位

江苏华晟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为满足医药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对SPF级实验动物需求,江苏华晟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5〕1115号),拟投资2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秀水路22号六期标准厂房区租用4幢9层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1877.04平方米新建模式实验动物繁育项目。项目建设模式实验动物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仓储、质检、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35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可繁育各品系模式实验动物30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动物繁育废气经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进行处理后通过48m高1#排气筒连续排放,其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表2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有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3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表1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设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并消毒后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从事模式实验动物繁育,不涉及高噪声生产设备的使用,运营期使用的主要高噪声设备主要是空调系统、脉动真空灭菌柜、动物饮用水灌装机、空压机、冷冻干燥机、纯水制备机组、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设施,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普通废包装材料、废一次性耗材、纯水制备废弃物、废空气过滤器、废垫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废一次性耗材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废空气过滤器、废垫料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动物尸体、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过滤棉、污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灯管和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2.江苏华泰晨光药业有限公司阿莫非尼原料药研发项目

项目名称

阿莫非尼原料药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杏林路12号15幢厂房四层

建设单位

江苏华泰晨光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华泰晨光药业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拟投资200万元建设阿莫非尼原料药研发项目。项目利用现有租赁的泰州医药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杏林路12号15幢厂房四层现有研发间,新购反应釜、干燥箱等研发设备,同时淘汰现有部分研发设备并对公辅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本次阿莫非尼原料药研发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进行阿莫非尼原料药的研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研发废气、检验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均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中研发废气依托现有研发室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检验废气依托现有检验室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废气依托现有危废间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研发检验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生产废水调节池收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南塘中沟。

(3)噪声

本项目为实验室研发项目,非生产型项目,新增加的设备等大多为小型设备,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反应釜、干燥箱等,噪声源强在60-8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高噪设备采用相应的隔音、减振措施,同时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研发和检验废液、检验废弃物、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实验室过期辅料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环境“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