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安路18-3号1幢三层东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 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H2026-101074
项目名称: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6万元
采购需求:猪肉、家禽、水产、牛肉、羊肉、冷冻食品、鸡蛋、蔬菜、豆制品、水果、大米粮食、油、调料品、干货、杂粮类等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及配送,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至少具有一辆从事冷链运输的冷藏专用车(冷藏专用车所有人为投标人自有或者租赁:自有冷藏车提供行驶证,租赁冷藏车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协议);
(3)食堂从业人员需要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安路18-3号1幢三层东侧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②电话联系。
售价:500元;支付方式:①现场支付;②汇至支付宝3749216@qq.com账号,汇款需备注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安路18-3号1幢三层东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安路18-3号1幢三层东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东路1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23-86960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泰安路18-3号1幢三层东侧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806198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806198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