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低保边缘户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6-09-10 15:4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社会困难群体救助体系,妥善解决低保边缘家庭相对贫困问题,规范低保边缘户救助管理工作,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编制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低保边缘户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低保边缘户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同步征求公平竞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0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509办公室(社会事务科),邮编:225300,信封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电子邮箱:发送至425359611@QQ.com,邮件主题标注:“征求意见反馈”。

附件:

1.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低保边缘户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低保边缘户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docx

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0日